聖經十誡對人類的深遠意義

07.12.2020

  我們都知道聖經十誡是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借用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的,聖經十誡裡面的內容教導當時的以色列人如何敬拜神,如何守誡命,如何生活,如果違背神要求人遵守的誡命,會遭到什麼樣的懲罰。聖經十誡對人類的發展具體有哪些深遠的意義呢?以下內容為您揭曉。

聖經十誡:

第一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20:3)

第二誡: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20:4-6)

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埃及記20:7)

第四誡: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20:8-11)

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12)

第六誡:

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

第七誡:

不可姦淫。(出埃及記20:14)

第八誡:

不可偷盜。(出埃及記20:15)

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20:16)

第十誡: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7)

  全能神說:「從神頒布誡命這事看到,沒有那時候耶和華神頒布的律法教導、曉諭當初的人類,就沒有現在這個人類,也沒有現在所謂的文明社會。現在的文明社會指什麼?人懂點規矩,知道是非對錯,能守法,這樣整個社會有秩序,不混亂,好管理,人人都有法律意識,人人都知道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法律,受法律的約束。這是不是都是神作的?現在的人類能這樣,跟起初神所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分不開的。......雖然這些誡命是頒布給以色列人了,當時聽到的只有一小撮的以色列人,但是這些誡命對後世人類的影響是持續著的。現在的人類社會有這樣的秩序,有這樣的法律體系的完善,對人類能達到這樣的約束,能給社會帶來這些正面的影響,或者是能讓整個社會安定、和睦、有秩序,這與那時候誡命的頒布是分不開的,那個基礎打得太好了!人類要是沒有起初的行為的規範,整個人類社會不會像現在這樣有秩序地、按部就班地發展到現在。這是神的作為的體現,也是神所作工作的結果,也可以說是成果。」

  從這段全能神的話中看到,神的十條誡命對整個人類的文明、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律法前期的人都像嬰孩一樣不分善與惡、是與非,對人該具備的常識規矩都一概不知,對罪更是沒有絲毫的概念,都是毫無拘束,做事隨心所欲,根本不考慮做事的後果,就如當初的該隱因嫉妒自己的兄弟亞伯就把他殺了。若神在律法時代不頒布律法誡命帶領人,那我們整個人類就會任罪蔓延,任由撒但敗壞踐踏,社會早就亂套了,根本沒法生存到今天。神為了讓我們人類更好地敬拜神,在地上生活,頒布了誡命、禁令等誡律來規範人的行為,約束人犯罪,讓人知道什麼是罪,做哪些事是遭神咒詛的,也懂了該怎麼生活、敬拜神,這樣以色列百姓才能有秩序地生活,人類才得以發展到今天。

  十條誡命的頒布,更為我們人類法律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現今法律中對於故意殺人罪、強姦罪、盜竊罪、誹謗罪等罪名的制定都源於十條誡命。耶和華神頒布給以色列民的誡命與律法,不僅對人類的法律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為社會的道德文明與民主制度的建立與形成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正是因著這些法律的限定,我們整個人類才會這麼有秩序,否則早就亂套了。

  觀看福音影片《主宰一切的那一位》精彩片段:神頒布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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