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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之前的分享交通,我們明白了神在每一個時代取的名都是有意義的。有弟兄姊妹發來信息提出質疑:聖經上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主耶穌的名是永遠不會改變的,主再來應該還叫耶穌,為什麼末世神的名叫全能神呢?神的名怎麼會改變呢?

今天跟巴西的朋友Marta談到,現在的世界各地災難頻發,是主回來提我們進天國的時候了,我們如何做才能被提進天國呢? Marta說:我認為,只要我們常常讀經、禱告、聚會,能為主撇棄花費、勞苦作工,等主來的時候就能被提進天國。

很多人不明白,既然全能神就是主耶穌的再來,為什麽主耶穌末世來作審判工作叫「全能神」呢?他為什麽不繼續叫「耶穌」這個名呢?其實,神作每一步工作都要有新的名,而新的名是神自己根據工作的需要取的,并不是人隨便稱呼的。主耶穌末世再來到底叫什麽名,聖經上早有預言,《啓示録》裏説:「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裏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啓示録3:12)「主神説:『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乃希臘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啓示録1:8)「我聽見好像群衆的聲音,衆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説:『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

弟兄姊妹我們大多數的人都知道,如果神沒有作律法時代的工作,我們就連殺人,搶劫都不知道是罪,所以神根據人類的需要,藉著摩西頒布十誡來約束人的行為,帶領人在地上生活,讓人知道了什麼是罪,該如何生活,敬拜神。到了律法時代後期,因人守不住律法,面臨處死的危險,神根據敗壞人類的需要,親自道成肉身作了人類永遠的贖罪祭。我們因著主耶穌的救贖,罪得到了赦免,不被律法處死。我們的罪雖然得著了赦免,但撒但敗壞性情、犯罪本性還在我們裡面根深蒂固,比如:狂妄自大、自私卑鄙、彎曲詭詐等等。因受這些敗壞性情的支配,導致我們還能抵擋神、背叛神。如今已經是末世了,主耶穌基督再來,作了審判刑罰拯救人類的工作,徹底解決人的犯罪本性,第三步工作是神拯救人類到了尾聲的工作,從此以後凡是被潔淨的人就與神一同進入安息了。

每日靈修與神親近,我們都知道聖經十誡是神在律法時代帶領人生活的最重要的準則,每條誡命都極有意義,都能使人認識神遠離惡,知道神恨惡什麼、喜愛什麼,人類該守住什麼,達到活出正常人的樣式。人類只要按照十條誡命生活就完全能夠得到神的祝福。許多基督徒信主後,一直努力地要求自己遵守十誡以及神的其他誡命、教導,但對於起初神為什麼要頒布十誡,這裡面神的心意是什麼還是不清楚,關於這個問題我們看神的話是怎麽説的?

耶穌這一個名,即「神與我們同在」,就能代表神的所有性情嗎?就能把神説透嗎?人若説神就只能叫耶穌,再不能有别的名,因神不能改變他的性情,這話才是褻瀆!你説就「耶穌」一個名——神與我們同在,就能將神代表得完全嗎?神能叫許多名,但在這許多名中,没有一個名能將神的一切都概括出來,没有一個名能將神完全代表出來,所以説,神的名...

主耶穌基督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5:3)從這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了進天國的一個條件,就是我們要做虛心的人。當神的作工不符合我們觀念的時侯,我們能放下自己的想像,虛心尋求、接受,這樣我們才能得著神的救恩,最終進入神的國度。

分級為4 +©2020 Antonio Giannelli。保留所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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